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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菊霞(律师)
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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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乡产权”房后怎样维权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张菊霞 律师 发布时间:2006-6-5 阅读:2715

 

所谓“乡产权”房就是乡上、村上将集体土地租给开发商或自己打着一个名目修建的房屋作为商品房卖给该乡村成员以外的购房人的房子。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也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种房屋建设、买卖违法违规,故这种房子在出卖时开发人不可能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因这种房子一般比同期同地段的其他房子价格低廉,有些人不了解情况买了这种房子,而有些是知道而去冒险,他们的理由是“那么多人买了也没有什么问题啊”,但当问题遇到你,你就会有以下风险:

1、最小的风险就是你能住,但办不了产权证;

2、这种房子没有经过规划许可,当遇到规划变更或国家征用该土地时,违法违规的这种房子没有拆迁补偿,有些甚至刚买到手就因房子是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

3、如果是买期房,开发人还有可能拿着你的血汗钱逃之夭夭。

如果你已经交钱买了这种房子,你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可以通过认定合同无效让开发人退还你的钱,因为你们的合同本来就是无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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